本報訊:司法部昨天批准了澳大利亞籍修女帕特裡夏。福克斯的上訴,推翻了移民局撤銷其傳教士簽證及命令她離開菲律賓的決定。
司法部長藝瓦拉說,移民局沒收其簽證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藝瓦拉說:“我們現有的移民法概括了移民局可對在菲國領土範圍內作出某些行為的外籍人士及包括簽證在內的旅遊證件採取的行動。在上案中,移民局的行為是超越了法律的規定,因此,其決定必須被推翻。”
雖然司法部長認同移民局論點,即簽證是一種特權,但司法部長認為,移民局不能創造新的理由來吊銷已經授予一名外籍人士的簽證。
藝瓦拉說:“司法部無法認可移民局沒收簽證的程序以及命令福克斯離開的做法。若是認同的話,那將是合法化移民局的權力主張,但該權力並不存在我們的法律之中。”
移民局是因為福克斯涉嫌參與在菲律賓進行的政治活動,而決定沒收福克斯的傳教士簽證。福克斯否認參與黨派政治,也表示支持弱勢社群是她作為一名傳教士的工作之一。
雖然移民局不能沒收福克斯的簽證,但移民局可以吊銷簽證。
藝瓦拉命令移民局查明針對福克斯的指控和證據是否足以吊銷其簽證,這是法律允許的程序。
藝瓦拉說:“移民局將此視為沒收簽證的一種情況,而不是一種吊銷簽證的情況。結果,移民局尚未確定福克斯的行為是否吊銷其簽證的確實當理由。”他補充:“因此,我們司法部現在決定這個問題還為時過早。出於這個原因,我們把此案發還給移民局進行適當的處理。”
移民局被指示聽取簽證吊銷案以及驅逐澳大利亞籍修女案,該案在等待移局的審理。
福斯可繼續在菲律賓履行其作為一名傳教士的責任,直至吊銷簽證及/或遣返程的最終決議案出爐。
71歲的福克斯一直受到杜特地總統的批評。他承認了親自命令移民局調查福克斯並指控對方口出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