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緝毒署昨天就本月初在岷里拉國際貨櫃碼頭查獲的24億披索沙霧控告4人。
被告是曾義華,別名KC·曾、方妮。曾、阿伯特。曾和陳峰祥;張權(皆音);維達斯道。描拉計爾,別名俊;和馬莉亞。轆利馬斯。卡畢班。
他們被控違反第9165號共和國法例或2002年綜合毒品法第26(a)節(串謀進口)和第11節(管有)相關的第4節(進口)。
此案源自當局於8月7日在岷里拉碼頭發現兩台電磁吸盤藏有總值24億披索,共355公斤的沙霧。
菲緝毒署發言人卡良說,原本估計該批違禁品重約500公斤,因為最初的估值是43億披索。
該兩台電磁吸盤是被申報為門框,據說於6月28日從馬來西亞抵達後的30天內一直無人認領。
早前的報導說,檢查員在其中一台電磁吸盤鑽了一個孔後,當局才發現該批違禁品。
在岷里拉國際貨櫃碼頭發現的電磁吸盤與當局在甲美地省一個倉庫內發現的4台電磁吸盤不一樣,有關方面懷疑該4台電磁吸盤曾藏有總值近68億披索,共一噸的沙霧。
海關局長拉帛迎早前告訴立法議員,在甲美地省發現的電磁吸盤並沒有被檢測到曾藏過毒品的痕跡。國調局仍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