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陸運特許經營權監管署昨天否決了阻止巴士和集尼車費加價1披索的請願,因此,巴士和集尼車費將於11月開始加價1披索。
陸運特許經營權監管署說,由亞高及聯合菲律賓人消費者與通勤者組織的哈維拉那提出反對集尼和巴士車費加價的動議未能提出新的問題讓該署審檢早前的決定。
陸運特許經營權監管署委員會成員兼署長德爾格拉說:“很明顯,其中提出的問題早已獲本署解決,因為亞高已於2018年6月13日提出的異議中提出同樣的問題。”
陸運特許經營權監管署也說,已進行了公開聽證會,反對者本可以提出反對車費加價的理由。
據陸運特許經營權監管署說,亞高和哈維拉那在其請願中說,集尼和巴士司機的收入都高於最低工資水平,車費的提升將對受到快速通脹影響的菲律賓人“不公正”。
陸運特許經營權監管署說,從11月2日開始,大岷區、中呂宋和南大家樂的集尼車費將從現在的9披索加價1披索至10披索,而大岷區的非空調巴士的車費也將從現在的10披索加價1披索至11披索,空調巴的車費將從12披索加價至13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