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昨天說,澳大利亞籍修女福克斯的離開應該作為對在菲外籍人士的一個提醒,時刻遵守本地法律。
總統發言人巴尼洛說,福克斯的經歷是對外籍人士的一個提醒,他們並不享有與菲律濱公民相同的權利與特權。
他在聲明中說:“福克斯修女的離開是對在本國居住的所有外籍人士的一個及時提醒,他們並不享有授予菲律濱公民的全部權利和特權,其中包括專屬於菲律濱公民的絕對行使政治權,前司法部長黎利馬批准移民局發出的第SBM 2015-025行動令說明了這一點。”
巴尼洛也說,福克斯在菲律濱參與集會的事實是明顯違反了其居留菲律濱的條件。
他說:“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福克斯修女參與了抗議集會。她公開地承認參與這些活動是其倡議的一部分。因此,她的參與違反了其逗留條件,這是在嘲弄我們的法律,及濫用東道國對她的熱情款待。”
巴尼洛重申,福克斯是獲給予了正當的法律程序,並不是在強烈抗議之被迫離開,也不是被威脅不要表達自己。
他解釋:“指福克斯修女是在強烈抗議之下被迫離開的說法是誤導性的,因為這是錯誤的說法。既沒有不公正,也沒有威脅任何人不要行使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在這個地區仍然是肆無忌憚的。”
巴尼洛補充:“福克斯修女已獲給予了正當法律程序。她經過了一個法律程序,在其中,她獲得到陳述的機會。她有一切的補救方法,但移民局維護法律並否決了其簽證延期的請求,其簽署將在明天11月4日到期。”
巴尼洛祝福福克斯並感謝她為菲律濱所做過的一切。
他說:“我們祝福福克斯修女,我們感謝她在菲律濱期間的善行。可是,這些行為不能豁免她承擔違法的後果。惡法亦法。法律可能很嚴厲,但那是法律,因此,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巴尼洛補充:“我們給福克斯修女的忠告是遵守法律,不論是在這裏還是別的地方。否則,法律的因果將對她不利,就像這次的事件一樣。”
無線廣播電台報導,福克斯于昨晚9點15分登上菲航PR 209班機前往墨爾本。
代表福克斯的全國人民律師聯合會說,它希望福克斯將會在更有利的情況下回來菲律濱的,該組織補充,她不是一名不受歡迎的外籍人士。
以前持有傳教士簽證的福克斯被指參與政治活動,外國人是被禁止參與政治活動的。雖然她承認參與真調任務及提倡社會正義,但她認為其活動是在其傳教工作的範圍內,並且其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是受到保護和保障的。
她是在今年4月被捕,但後來獲得釋放,等待菲律濱當局的進一步調查,此後不久,杜特地承認是他命調查她的“行為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