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昨天對於流亡的菲共領袖施順的說法置之不理。施順稱,杜特地總統允許菲律賓與中國達成在具爭端的西菲律賓海合作開發石油與天然氣的諒解備忘錄是犯了叛國罪。
施順在週末發表聲明,呼籲民眾拒絕合作開發石油與天然氣的諒解備忘錄,他說,那是公然背棄菲律賓和菲律賓人的主權權利和遺產。
總統發言人巴尼洛在新聞發佈會中說:“也許他還沒有看到過所簽署的協議。那只是就某些事情達成一致的協議。那只是一個框架。正如外交部長(陸幸)所糾正的,它將是談判的依據,在那之後,兩國才將有一項協議。沒有什麼可以作為任何叛國指控的依據。”
他補充:“甚至是批評者也表示當中什麼都沒有。”
杜特地的西菲律賓海政策的批評者代理首席大法官加彪說,該諒解備忘錄有足夠的保障保護菲律賓的主權。
加彪也說,該安排是有利於菲律賓的,因為它使用服務合同作為諒解備忘錄的載體。
他說:“好消息是,因為我們使用服務合同作為載體,承認要開發的區域屬於菲律賓,無論是在專屬經濟區還是在我們的管轄範圍內。因為服務合同承認該區域是在菲律賓的主權權利下。”
可是,施順說,該諒解備忘錄擱置菲律賓在對中國提出之南海仲裁案中所取得的勝利,認為儘管菲律賓對該區域的資源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權利和獨有的所有權和權力,但它認為它使中國與菲律賓處於同等地位。
馬拉干鄢向傳媒提供了該備忘錄的英文及中文副本。
根據該諒解備忘錄,菲國及中國政府已決定就根據適用的國際法規則加快談判,以促進相關海域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採。
它也說,“雙方將在本備忘錄簽訂後的12個月內致力於就合作安排達成一致。委員會和工作組將定期接觸,以推進相關工作。”
它補充:“本諒解備忘錄以及兩國政府或按照本諒解備忘錄授權企業的所有討論、談判和合作都不影響雙方各自法律立場。本諒解備忘錄不產生任何國際法或國內法的權利和義務。”
在備忘錄簽署之後,菲國反對派陣營及評論人士擔憂,共同開發南海油氣等同承諾中國對南海的聲索,損及菲國主權。
但菲國“南海案”法律團隊成員之一、現任大理院代理院長加彪詮釋備忘錄內容說,這可被視為菲中兩國透過探油合約商所進行的開發合作,“我不反對這樣的安排。”
加彪指的是備忘錄以下文字:“菲方將授權在適用本協議的工作區塊內與菲律賓有服務合同的一家或多家企業,若特定工作區塊無此類企業則授權菲律賓國家石油勘探公司作為菲方參與企業。中方授權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中方參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