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署將制定監管利用社交媒體進行競選宣傳的指引。
選舉署發言人希敏尼斯指出,雖然政客仍可以在競選中使用各種社交媒體,但選舉署將限制這方面的成本。
他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正在研究加強監管社交媒體宣傳的開支。並不是管制它的使用,而是你放在社交媒體上的東西之成本將被監管。”
他說,選舉署打算發佈規則,讓選舉署能夠調查每一位政客將發佈的材料。
希敏尼斯說,例如,一名政客上載有一位歌手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他或她將必須向選舉署報告與製作此競選材料相關的專業費用及其它開支。
根據現有選舉規則,政客必須限制他們用在每位選民身上的競選開支,並被要求向選舉署提交他們的競選開支報表,不論他們有沒有在選舉中當選。
希敏尼斯指出:“稱社交媒體並不包含在開支限制規定範圍內的說法不完全準確。只是我們沒有具體監察社交媒體活動的規則。”
他補充,選舉署也在研究在監管中包括使用“網絡小白”的可能性。
希敏尼斯說:“這是每個人都在討論的事,但當你要對它進行規範時,你必須擁有不僅僅嘴上說說而已或傳統智慧的東西,所以我們正在探索。”
他說,隨著發佈公平選舉法的實施細則與規例,選舉署將公佈必要的解決方案。
選舉署此前承認沒有能力限制一位候選的利用社交媒體進行競選宣傳的開支,因為沒有這方面的法律。
在過往的選舉中,選舉署創建一位競選財政處,以檢查候選人的競選捐款與開支,已有許多人因為過度開支而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