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法庭裁定涉嫌數十億披索政治分肥騙局的前參議員小南文·蒙·黎維惹掠奪罪名不成立,但下令他將1.234億披索歸還給國庫。
廉政法庭第一分庭昨天下達了對黎維惹、他的幕僚理查·甘貝和女華商珍妮特·林--那布禮斯(音)的判決。後者被相信是政治分肥騙局的幕後主腦。
監察署檢察官說,黎維惹通過甘貝收受珍妮特·林--那布禮斯共2.245億披索的回扣,換取將他的政治分肥(優先發展補助基金)移交給她成了的假非政府組織。廉政法庭於2015年凍結了黎維惹的2.24億披索資產。
反貪法庭在3-2票的裁決中說,黎維惹不能被判處掠奪罪,因為檢方未能排除“合理懷疑”該名前參議員“直接或間接從其優先發展補助基金仲收受回扣或佣金。”
但法庭裁定甘貝和那布禮斯罪名成立,並判處他們終身徒刑或囚禁40年。
廉政法庭法官伊康在判決書中說:“根據修正刑事法典第100條,被告們有絕對和共同責任將1.24億披索歸還給國庫。”
黎維惹、甘貝和那布禮斯都是該案被告。目前還不清楚是否三人會分攤該筆錢。
廉政法庭的判決書也說:“法庭並未看到黎維惹串通甘貝、那布禮斯和那布禮斯的下屬,從優先發展補助基金項目中收受回扣或佣金。”
但黎維惹的律師南文·伊斯藝拉對記者說,他們會抗訴。
他說:“我認為,如果一個人在刑事上被判無罪,他在民事案件不應有罪。”
伊斯藝拉說,黎維惹的律師團,包括頂級大律師伊斯地裡道·敏洛薩,正在討論如何上訴。
他補充說:“若他在刑事上無罪,民事上如何會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