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理院昨日收到一份請願,要求撤銷國家電信署將第三電信公司授予棉蘭佬伊斯蘭電話公司(Mislatel)的決定,並指它是違憲、排他性和危及國家安全。
除了要求撤銷Mislatel作為第三電信公司的資格,請願人馬倫·安頓尼·敦順也要求大理院宣佈第09-09-18號備忘錄通函無效。該通函列出了甄選過程的規則。
敦順是一名數據隱私律師,他通過瓦仁娜律師所提交請願,要求成為被撤銷資格的菲電報和電話公司(PT&T)對國家電信署提出的案件中的參與人。
Mislatel財團是由商人黃書賢、Chelsea物流控股公司和中國電信組成的。
敦順在2018年12月17日提交的44頁文件中說,甄選電信行業新玩家過程是“排他性”和“不利於競爭”的。
他說,甄選過程所涉及的費用,成為真正競爭的阻礙。
它說,國家電信署“應該將第三電信甄選規則制定為更具參與性和更審慎的方式。”
請願補充說:“只有這樣的設計才能促進最佳和最合格的電信公司選擇。不幸的是,第 09-09-18號備忘錄通函以反競爭的方式構建,取消了一些競爭者成為我國第三大電信提供商的機會。”
它說,第 09-09-18號備忘錄通函“違反憲法和關於自由市場競爭的法定條款。”
它補充說:“而且由於其反競爭性質,該規則使得在選擇玩家時,被懷疑涉及國籍對公共設施的限制; 此外,選定參與者引發了對國家和個人的安全問題,進而轉化為可能侵犯菲律濱主權和侵犯基本自由的行為。”
敦順說,讓Mislatel中標也引起對“國家和個人安全”的擔憂。
敦順指出,Mislatel財團的40%是中國國企中國電信持有的,它讓菲律濱主權危在旦夕,因為中國將被賦予“入侵基本自由”的戰略地位。
該請願說:“由於中國和菲律濱在西菲海的爭端,讓在國際上聲名狼藉的中國政府擁有的電信公司直接進入菲律濱的信息網絡,將是非常不明智的。”
該請願也將菲律濱競爭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和中國電信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