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移民局昨天警告己登記的外僑必須在今年1月至3月1日進行常年報到,否則將面臨制裁。
移民局長莫仁地說:“兩個月是很長的一段時間。”
他補充:“外籍人士沒有理由錯過常年報到。未能遵守此規定者將遭到制裁。”
莫仁地說,根據1950年外僑登記法,已登記的外僑都必須向移民局常年報到。未能遵守規定者可被罰款及其登記被取消。
莫仁地解釋,前述法律規定要求所有在移民局登記的外僑在每年的頭60天內,到馬尼拉市王城內的移民局總部或移民局在各地的辦事處進行常年報到。
他補充,在常年報到中,每位外僑必須出示其ACR I-Card及有效護照,並且支付300披索常年報到費及10披索法律調查費。
莫仁地說,在移民局登記的外僑是指已獲發移民或非移民簽證而且持有ACR I-Card的外籍人士。
他補充:“在常年報到期間不在菲律賓的外籍人士可在回菲的30天內報到,條件是他們持有有效的返菲證。”
雖然14歲以下的外僑是獲豁免親自向移民局報到,但移民局表示,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是有責任代表他們到移民局報到的。
與此同時,65歲及以上的長者也獲豁免親自到移民局報告,然而,他們需要支付費用並填寫表格。
移民局外僑登記部主任利卡斯也呼籲所有登記外僑避免到最後幾天才扎堆進行常年報到。
利卡斯說:“人們總是在常年報到期的最後幾天才來報到,這使該程序對大家來說變得麻煩。”
他補充:“我們促請外僑及早完成常年報到,以避免期限的蜂擁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