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防部長洛仁薩那昨天說,菲美1951年互防條約若繼續成為一份模糊不清的文件,它可能被廢除。
洛仁薩那說,互防條約是雙方同意進行聯合軍演,並在遇到危險時,根據各自憲法程序採取行動,而這個條約是美國在菲擁有軍事基地時簽署的。
互防條約也指出,任何一方遇到武裝攻擊的情況,包括對雙方的都會區或其在太平洋的管轄內的島嶼領土,又或其武裝部隊、公共船隻或飛機在太平洋遇到武裝攻擊。
洛仁薩那說:“互防條約是1951年簽署的。當時,美國在這裏有很多軍事基地,包括桑利岬、克拉克、蘇比克、宿務墨丹,甚至是棉蘭佬。互防條約在美軍基地撤離後應該被檢討,要記得,中國是在他們(美國人)離開後,才開始侵佔我們在南海的專屬經濟區的……他們在1994年開始佔領美濟礁。”
洛仁薩那補充說:“你們已經不在這裏了,互防條約所涵蓋的還有什麼?如果1991年應該檢討這個互防條約,更不用說今日了,因為全世界的安全格局已經改變。它(廢除互防條約)是一種選擇。因為我們有必要澄清它(所涵蓋的)有哪些。”
菲參議院1991年投票決定不再延長美國軍事基地的租約,並說美國的租金很低,而且侵略菲律賓國家主權。
洛仁薩那說:“美國和中國在南海很緊張。如果雙方開火,我們會因為互防條約而受牽連。都會的解釋是什麼?或許只是社鎮的水域。”
他補充說:“珊瑚礁和灘涂怎麼辦?馬蘭巴耶怎麼辦?”
但互防條約裏面沒有檢討條款。
在互防條約下,條約將永久有效,“任何一方如果要廢除,必須提前一年告知對方。”
洛仁薩那承認,何時進行檢討並沒有時間表。
洛仁薩那說:“我已經和外交部長陸辛談過;我們的法律團隊正在研究互防條約,稍後我們會聯繫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