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院2019年國家預算中添加了一項條款,該條款將阻止支付內政部與一家中國公司的“安全菲律賓”項目。
該200億披索項目涉及大岷區和納卯市1萬2000個監控攝像頭的頭期款。
內政部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8年11月來菲進行國訪期間,與中國國際電信建設總公司簽署了有關該項目的協議。
副參議長勒道說,中國的安全菲律賓項目欠缺研究、諮詢和驗證。
勒道說:“我們向主要評估機構國家經濟發展署要求文件,他們無法向我們提供任何文件。”
他補充,這種項目的文件通常都是大量的,但與中國公司的監控攝像頭協議是薄薄的一份,似乎是倉促達成的。
在參議院版本的2019年國家預算案中,有關該協議的第一條“阻止條款”表明:
“這裡的撥款不得用於任何與供應商或服務提供商有關的公共視頻監控與通信系統的項目,這些項目被視為對國家安全或利益存在嚴重風險,或涉及信息洩露、電腦或網絡黑客等案件,以及其他形式的網絡間諜活動,無論是在菲律賓還是在其他國家。”
第二項條款列出了13個可能從2019年預算案取得資金的外國援助項目。該清單排不包括安全菲律賓項目。
勒道說,外國項目通常最後成為債務,而不是通過撥款途徑提供資金。
至於安全菲律賓項目,已在2019年預算案中為它分配了74億2000萬披索,勒道稱這很蹊蹺。
勒道說:“蹊蹺的是早在去年7月,該筆70億披索已經預備了。但供應合同,在11月才得到批准。他們的順序是先後顛倒。”
內政府在去年9月才把該項目的預算成本提交給財政部,而簽訂合同通知書是在兩個月後才發給中國國際電信建設總公司。
勒道強調,他並非反對信息和通信技術驅動的系統,但他指出,這類交易應該要公開透明。
他說:“菲律賓人民不需要的是倉促評估和審批、欠缺透明度、沒有諮詢、沒有獨立評估、捆綁式貸款及捐助者驅動支出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