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政部長昨天說,馬尼拉灣流域內的95個地方政府單位沒有遵守環境法。
內政部長亞紐說,根據內政部進行的評估,大岷區、中呂宋及卡拉描順的178個地方政府單位中,有53%的地方政府單位沒有達到遵守現行環境法的指標。
他補充,其中16個地方政府單位的問題最嚴重,內政部將優先協助它們解決環境問題。
亞紐發表聲明:“根據我們的評估,我們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在我們協助有178個地方政府時,我們打算從這16個地方政府單位開始。”
亞紐沒有點名該16個地方政府單位,但他說,在沒有通過評估的95個地方政府單位中,56個位於中呂宋、37個位於卡拉描順地區以及2個位於國都區。
亞紐說:“許多缺陷導致十多年的馬尼拉灣問題。但我們並不是要指責任何人。通過總統的指示,我們要恢復馬尼拉灣的往昔輝煌,我們需要所有地方政府單位都盡各自的責任。”
可是,他警告,內政部將向監察署提訴,或向總統建議採取紀律處分,如果地方政府單位不與內政部的馬尼拉灣整治工作合作的話。
亞紐說:“我們也可以向監察署提訴或向總統建議採取紀律處分,如果有需要的話。所以,我們挑戰全部地方政府改進,我們需要他們,以戰勝馬尼拉灣之戰。”
他也說,他們將繼續監察地方政府單位是否遵守環境法,清理、整治及保護馬尼拉灣。
亞紐也鼓勵地方政府單位通過法令,確保沒有環境合規證明書的商戶將不獲准經營。
他說:“如果違例,讓他們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