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部昨天說,要在國內工作的外國人,將被要求在就業前申請工作簽證。
勞工部長貝洛說,政府將對外國工人執行這個新的工作簽證規定,來遏制非法外國工人繼續湧入我國。
貝洛說:“我們已經同意,在一名外僑打工者入境之前,他必須擁有來源地簽署的工作簽證。”
貝洛說,有這個新規定,就不會再有外國人進來非法打工。
貝洛指出:“現在是任何人可以用遊客身份入境,然後申請特別工作證。我們將禁止這樣做。”
勞工部長說,這是政府首次要求要在我國打工的外國人先取得工作簽證。
貝洛說,外國人必須向菲律賓領事館或菲律賓海外勞工辦事處申請相關工作簽證,才能進入我國。
貝洛說:“我們必須確保他們所做的是菲律賓人無法勝任的。這樣我們就能控制外國工人入境。”
貝洛說,採用工作簽證制度是最近與司法部、移民局、財政部和厘務局開會時取得的共識。
貝洛說,要求外國工人申請工作簽證的聯合備忘錄預料本月內公佈。
貝洛說,備忘錄將包括向外國工人開放的職業。
貝洛強調,要長時間在我國工作的外僑,除了申請工作簽證之外,還必須向勞工部申請外僑就業許可證。
要在我國短期或少於六個月工作的外國工人,除了申請工作簽證之外,仍然需要向移民局申請特別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