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參議員昨天說,如果杜特地總統決定否決整份2019年預算法案,他們將尊重其決定,但其中一人擔心否決預算法案可能傷害菲國的國內生產總值。
參議員張僑偉發表聲明說,他寧願總統否決預算案中具體的項目,而不是不否決整份總撥款法案。
他補充:“我希望總統將行使其權力逐條否決預算法案中違法的項目,而不是否決整份總撥款法。也許眾議院和參議院對預算法案中某些部分存在分歧,但我肯定我們都希望2019年總撥款法案能盡快獲頒布為法律。”
他說,根據內部的研究,如果總統否決整份預算法案以及政府繼續按照舊預算法案運作的話,菲國的2019年國內生產總值有可能從預測的6.7%放緩至5.6%,或相等於損失942億5000萬披索。
身為參議院經濟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張僑偉說,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將會推遲,尤其是安排在今年開展的工程計劃,菲律賓人的利益將會受損。
他說:“這也會令心擔心這些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的推遲也將意味著就業機會減少。不僅如此,像針對最貧窮的菲律賓無條件現金轉移等社會安全計劃將也會受到重影響。”
參議員轆遜說,他與總統的經濟團隊同樣擔心政府將會繼續在舊預算法案下運作。
他說:“是的,很令人擔心,因為對經濟有負面影響。”
但他說,總統擁有合法權力去否決整份或部分預算法案,如果他和其經濟團隊認為這麼做才是明智的話。
他說:“毫無疑問地,也正如我一貫所指出的,某些參眾議員對2019年國家預算法案採取濫權及輕率的行為,眾議院領袖甚至違反法律規定及歷史悠久的立法實踐。”
他補充:“到最後,那些無法控制自己對於更多“政治分肥金”及隨之而來的一切福利與佣金之慾望是貪婪和貪得無厭。”
至於參議員彭敏直表示,菲律賓將在沒有新預算法案的情況下或按照前一年的預算法案運作一年。
他說:“否決今年的整份預算法案也可以是行政部門向國會表示“你們要團結一致”的方式。”
參議員禮牙沓說,她將尊重總統的決定。
她說:“那是總統的特權,我們將尊重他的任何決定。”
少數黨領袖狄倫說,否決整份預算法案是憲法賦予總統的一種特權和權力,當他認為預算法案違憲,或沒有支持其政府的計劃時,他可行使這種權力。
他說:“那便是憲法對我們的制度的概括—總統擁有最後決定權。”
在杜特地總統威脅否決整份2019年預算法案後,預算部支持總統並表示1987年憲法授予他該權力。
由於預算法案被指包含違法添加和重新調整後,杜特地總統威脅否決2019年3.757兆國家預算法案。
當被要求發表意見時,預算案負責人亞武厄說,1987年憲法授權總統行使否決權。
1987年憲法第6條第27(1)節規定:
“國會通過的每一份法案,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前,都必須呈交給總統。如果他同意,他便應在法案上簽名;否則,他應否決它,並且把它發還給眾議院及提出其反對意見,眾議院應當把反對意見記入其日誌上,並且繼續重新審議。”
國家經濟發展管理局在較早前警告,政府全年按照舊預算法案運作的話,可能使增長率拉低至4.2%至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