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了14年的等待,最終等到了司法公正。涉及綁架台灣人邁克爾。曾(音)的4名前警員和另外一人昨天被判綁架殺人罪名成立,並被判處終身監禁。
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第219號分庭的主審法官薩馬爾裁定警員維拉那、警員描禮賀、警員沓帛克、警員邦義利蘭和雅古仙(別名描朗)綁架及殺害死者曾氏的罪名成立。
另外兩名被告的警員馬莫蘭和法惹斯以及一個無名氏(別名奧吉)仍然逍遙法外,他們的案件將在他們被捕或自首後繼續審理。
法庭在昨天上午9點宣佈判決,在場的有助理檢察官杜禮維惹斯、菲國警反綁架組織人員及恢復治安運動創會主席洪玉華、前會長施華澤以及法院觀察代表柯偉順等人。
在2005年9月15日,受害者邁克爾。曾在計順市卡智布蘭路上,被武裝男子從座駕強行拉走及帶上綁匪的車上。曾氏被帶走時,他是與其伴侶瑪莉。安.阿拉達那在一起,她目擊了曾氏遭到綁匪綁架的經過。
綁匪要求600萬披索贖金。儘管贖金談判,曾氏妻子起初還價50萬披索,但綁匪停止談判,沒有釋放曾氏並且最終殺了他。曾氏的屍體被棄置安智布洛市茵那拉灣描籠涯。
阿拉達那向恢復治安運動求助,促使恢復治安運動協助她與菲國警反綁架組織協調,以及在談判期間引導她。
菲國警反犯罪緊急應變組進行的調查揭發被告警員維拉那、描禮賀、馬莫蘭、沓帛克、邦義利蘭、雅古仙及奧吉屬於臭名昭著的“DOCE PARES”組織,他們都參與了犯罪。被告維拉那在兩份庭外供述中承認參與犯罪,以及與其共同被告綁架殺害死者。因此,當局向司法部控告他們綁架勒索贖金及殺人,在2006年3月28日正在起訴所有被告。
阿拉達那都認出了所有被告。所有被告都在辯護中否認指控及聲稱他們是在合法的警察緝毒行動期間帶走曾氏。但在審訊期間,警員無法提供了一份可信的證據證明確實有事先安排的警察行動。
法官在裁決中強調,嫌犯維拉那、描禮賀、沓帛克和邦義利蘭以私人身份行事,綁架受害者,並不是為了執行其官方職能,或賦予他們的權力。被告執法人員沒有提供可被接受的證據、紀錄片或其他證據,以證明綁架和殺害受害人是一次合法的警察行動。
此外,他們互相指對方是綁架案的罪犯。而且,他們來自不同的警察單位,他們無權集體開展行動,而且,他們沒有與菲緝毒署協調。
嫌犯邦義利蘭堅稱自己只策劃了綁架,但沒有參與實際的綁架。但法庭相信檢方,認為警員於2005年9月15日相互協助、密謀及聯合實施上述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