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厘務局昨天公佈了萬眾期待的遺產稅特赦指引,此舉為了向死者的繼承人收回大約60億披索的欠稅。
財政部長杜明藝斯說,該法律向納稅人提供透過該計劃還清遺產稅的一次機會,向拖欠遺產稅者提供合理的稅務寬減。
特赦涵蓋在2017年12月31或之前去世者的遺產,且相關的遺產稅仍未繳清。
從指引生效日開始的兩年內,納稅人需到對死者生前最後所申報之居住地址擁有管轄權的稅務區域辦事處,提交一式三份的遺產稅特赦報表(ETAR),或厘務局2118-EA號表格。
如果死者在菲律賓沒有居所,應當到39號稅務區域辦事處(南計順市)提交報表或表格。
對每位死者生前的應稅遺產淨額實施6%的特赦率,免去轉讓財產之每個階段的罰款。
舉例來說,如果該財產的原主人去世,隨後其繼承人在沒有支付遺產稅的情況下也死亡,那麼,尚存的繼承人應支付兩個疊加的6%特赦率的稅款。
該稅率應當根據財產在死亡時的公平市場價值。
厘務局強調,該特權將不適用於已經成為最終和須執行的遺產稅欠款,若是這種況,可申請欠稅特赦。
同樣,也不包括涉及不明財富、洗錢和詐騙得來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