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部昨天說,政府對所有打算在國內工作的外僑施加了額外的要求。
勞工部長貝洛說,所有外僑都必須獲得勞工部的“不反對”證明,作為簽發工作許可證和簽證的要求。
貝洛說:“在移民局簽發工作許可證或外交部簽發籤證之前,他們必須獲得勞工部的“不反對”。
勞工部承諾在外僑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後三天內就能頒發證書。
根據政府發佈的聯合備忘錄通告,對外籍工人提出了這些新要求。
今年5月1日,貝洛發佈了新的指引,規定向打算在國內工作的外國人發放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貝洛澄清說,即將發佈的聯合通告將涵蓋所有外國工人,與他5月1日簽署的指導方針形成鮮明對比。
他說,政府預計將在月內公佈聯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