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尼拉莫仁諾昨天說,在國家政府標記了電動車為“玩具”後,他將在首都禁止電動三輪車。
關於電動三輪車被分類為玩具的公告是源自大岷發展署,大岷發展示向馬尼拉市長建議禁止電動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在與大岷區各市長召開了會議後,莫仁諾告訴記者:“我已下令撤走它們。”
馬尼拉市長說,陸運特許經營監管署無法監管電動三輪車,因為這些都不是機動汽車。
他說:“陸運特許經營監管署給予集尼司機特權經營,但獲地方政府承認的電動三輪車搶走了他們的乘客,即使他們沒有特許權。”
他說:“大岷發展署長林德才要求我們是否能夠研究電動三輪車,因為它們到處行駛。它們甚至不像集尼那樣有固定路線。”
電動三輪車曾一度被稱為未來的公共交通工具。
莫仁諾說,隨著馬尼拉市即將禁止電動三輪車,他也將促請交通部停止推廣和出售電動車。
莫仁諾說:“在電動三輪車出廠前,便已應該被標明不可用於公共運輸。”
他說:“工廠應該要標明這些只作個人用途。”
據馬尼拉信息處說,莫仁諾在會議期間提出相同的問題,並請求其他大岷區市長通過一項法令,禁止電動三輪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其他市長也提出了關於電動三輪車的安全問題。
巴蘭玉計市長奧利描禮斯說:“有許多的電動三輪車,很亂。沒有登記。沒有清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