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懲教局長法乙頓昨天證實,因在1997年姦殺鍾氏姐妹而被判入獄的3名男子已經獲提出釋放出獄。
法乙頓是在參議院對第10592號共和國法的實施展開調查期間證實此事,該法律增加囚犯的行為良好的可抵扣刑期天數。
參議員轆遜質問法乙頓是否簽署了釋放安茲納爾、描蘭薩和坎紐的令狀,他們是因為姦殺鍾氏姐妹而被判刑的7人中的3人。
懲教局長回應:“我不記得下令釋放,因為我真的沒有區分這些囚犯的情況。”
轆遜之後展示了8月16日的釋放令副本。那些文件都是由懲教局官員馬莉亞。菲.馬爾計斯簽名的。據懲教局網站說,馬爾計斯是女子懲教所的所長。
根據第10592號共和國法,只有懲教局局長、監獄管理及刑罰局長及/或省級、區域、市級監獄的獄長能夠批准囚犯以良好行為抵扣刑期天數。
當被轆遜問及該3名囚犯是否已經獲釋時,法乙頓回答:“是的。”
轆遜說:“釋放前社長仙齊斯的令狀被截了,那是因為民憤。但這一單,逃脫了,因為這是在你簽署釋放仙齊斯之令狀的4天前。”
他補充:“鍾氏姐妹的案件是與薩敏沓及吳迷斯遇害的案件一樣的恐佈。”
鍾氏姐妹是在1997年,在宿務市遭到綁架、強姦及殺害。當局只找到其中一人的屍體。
7名犯人大多數來自宿務市內的名門望族。除了阿茲納爾、坎紐、描蘭薩外,其餘被判入獄的是拉蘭迎牙、阿德拉宛、詹姆斯。安德魯。黃(音)和詹姆斯。安東尼。黃(音)。
拉蘭迎牙是西班牙人後裔,他目前在西班牙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