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任和現任的懲戒局官員昨天揭露了新比利密監獄內更多的賺錢手法和其他違例情況。
這是在參議院藍帶委員會對釋放嚴重罪犯出獄之爭議事件進行的第5次聽證會期間揭露的。
除了濫用良好行為抵扣刑期天數法外,某些囚犯和懲戒局官員從事小規模和大規模的外快活動,包括綁架、賭博活動,以及允許女性進入高級囚犯監獄牢房。
在回應參議員轆遜的提問時,前懲戒局負責人拉戈斯和國調局情報員阿布仁作證說,從很久以前,比利密監獄內已存在至少7種賺錢方式。
這包括允許女子進入高級囚犯監房,對此,拉戈斯說,一晚價格可達3萬披索。
拉戈斯說:“女子獲允許進去,這些都是高級囚犯享用的。”他補充,有部分女子在後來成為了這些高級囚犯的女朋友或妻子。
這些女子也會成為綁架受害者——綁架是囚犯和他們在監獄外的警察朋友策劃進行的。
據拉戈斯說,一旦高級囚犯的女人走出新比利密監獄,她們便會被綁架。談判在監獄內進行。在支付多達20萬披索的贖金後,這些女子最終會被釋放。
拉戈斯說,賭博也在囚犯的“臨時住所”進行。另一種賺錢方式是“餐飲”,一部分囚犯的食物津貼進了腐敗的懲戒局官員的口袋。據他說,懲戒局官員一個月可從中淨賺80萬披索。
來自囚犯們的“即時收繳品”的收益被送到懲戒局主任的房間,這被稱為“標準操作規程”。
還有另一個賺錢方式,給囚犯走私違禁品,例如手機、香煙、酒及甚至毒品。
除了這些外,還設有特別請求,例如派對和好處,其中包括允許外面的女子留宿新比利密監獄幾天。
阿布仁說,來自這些賺錢方式的收入一週可達到50萬披索。
阿布仁說:“據我所知,我被告知一週的收入可達到最少30萬至50萬披索。”
轆遜說,他邀請拉戈斯和阿布仁到委員會作證的原因是,他們能夠聽到委員會所邀請的其他資料提供者不會在聽證會中分享的事。
轆遜說:“因為不在這裡分享我們從他們那裡獲得的信息。這就是我們希望更清楚地瞭解整體情況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