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員張僑偉已提出了一項法案,旨在給予外國和本地投資者平等的機會競爭政府的公造項目。
第1009號參議院法案提議修改已經過時的第541號聯邦法,該法律規範了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或維修合同的授予。
身為參議院經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張僑偉說,早該修改這項已有78年的法律。他補充,該擬議的法案將對杜特地政府的大建特建方案作出貢獻,因為這將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者來菲。
第541號聯邦第一節規定,不得允許外國競標者競標菲律濱國防所需要的一切基礎設施建議項目。應優先考慮菲律濱或美國承包商和國內實體。
他提議刪除這些限制,並且要求國家向合資格和合格的投標人提供競標政府公造項目的平等機會,以吸引國內和國外投資。他補充,這將改善市場活力、鼓勵創新,並獎勵良好的表現。
張僑偉說,從2010年至2015年,公共建設只增長了8%,而私人的建設增長58%。他說,如此大的差距是因為公共建設行業缺乏真正的競爭。
張僑偉說:“公共建築業欠缺真正的競爭損害公眾福祉,因為激勵現有國內企業進行創新的動機少,而且對提供可靠、安全及優質公共工程置于風險之中。”
他又說,該法律的限制政策有利于與具強大市場力量及政治影響力的國內企業。
他補充:“法案的頒布將鼓勵和吸引具有建設重要項目能力,及能夠與本地公司分享技術的外國公司進入菲律濱建築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