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國警刑事調查偵察組的前長官昨天透露,一些警員會釋放被捕的中國毒梟,以換取多達5000萬披索。
在參議院司法與人權委員會調查懲戒局內的腐敗情況期間,前刑事調查偵察組的前長官或現任碧瑤市長馬牙朗在作證時披露此事。
馬牙朗複述了他在2015年的國會調查會中籤署的宣誓證詞。
他告訴該參議院委員會,在他擔任刑事調查偵察組長官期間,他曾對刑事調查偵察組、國都區警署和第三行政區警署的一些人員的非法活動進行了情報行動及立案。
據馬牙朗說,前述單位的一些人員從事所謂“搶石頭”的方案。
他說:“他們一部分手法是拘捕中國毒販並且沒收他們的毒品。他們將在後來釋放他們,以換取金錢並拘捕另一名中國人替代已被釋放的毒販。”
他又說:“他們讓被捕的中國人可以被人贖走,我們假設是5000萬披索。我調查的最新一宗,贖走中國毒梟的價碼是大約5000萬披索。”
他補充:“因此,他們利用毒品賺錢,他們透過釋放被捕的中國人來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