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政部長亞紐昨天說,他已命令菲國警暫停重新拘捕因良好行為抵扣刑法而獲提出釋放出獄的人。
在新聞發佈會上,他說,警方還沒有收到“乾淨的”良好行為釋囚名單。
可是,亞紐向民眾保證,警方的追蹤小組將繼續監視那些在9月19日前未自首者的活動。
亞紐說:“我說過,在逮捕之前,我們先等已清理過的名單。但是,對這些人的監視工作將繼續進行。 一旦我們獲得了名單,我們就會逮捕那些人。”
他補充:“我給菲國警的指示是,讓我們先暫停,繼續追蹤,先別進行逮捕。”
司法部說,直至昨天早上,一共2221人自首。此人數顯然是多於最初的1914人名單。
司法部補充,當中的1985人已被移交給懲戒局。
最近已經公佈了經修訂的良好行為抵扣刑期法的實施細則。
據司法部長藝描拉說,新的實施細則將排除嚴重罪犯者獲益於良好行為減刑法的資格。
嚴重罪行包括判國、劫持、賄賂、弒親、謀殺、殺嬰、綁架及嚴重非法禁錮、暴力搶劫、破壞性縱火行為、強姦、掠奪、與毒品相關的一些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