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杜特地總統昨天說,不需要發佈行政令來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
他說:“尼古丁是被禁止的。你在這裡是不能使用尼古丁的,我將拘捕你。我們有關於使用尼古丁的法律。我不必發佈行政令。”
他補充:“如果你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那是含有尼古丁的,所以,沒有其他的化學燃燒,你已經違反了吸電子煙的法律,因為它含有尼古丁。”
杜特地總統也抨擊了菲律賓律師公會,因為其主席加尤薩表示,因為總統的口頭令而被捕的電子煙使用者可向法庭質疑拘捕行為。
加尤薩說,當局使用的唯一依據只涵蓋傳統香煙,他所指的是杜特地總的2017年發佈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行政令。
杜特地總統說:“別聽那些律師的。”
當杜特地總統於週三命令執法機構拘捕在公共場所吸電子煙的人時,杜特地總統表示,即將發佈關於此禁令的行政令。
杜特地總統昨天解釋他要當局沒收電子煙裝置的命令,他指出了菲律賓消費者法令(第7394號共和國法令)。
杜特地總統說:“如果我們在進口的東西是其製造地所禁止的,那麼,那自然是不好的,應該用常識來判斷。”
他補充:“如果一件東西在生產地是不合法的,那麼,在這裡,它不應該是合法的。”
第7394號共和國法令第15條B節規定,“在生產國已禁止或撤回銷售或使用的任何消費品,不得進口菲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