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調局環境犯罪部的行動人員昨天向媒體展示了因在三描禮斯省卡萬彥社傾倒有害廢料而被捕的9人。
他們是華輝祖、王阿敏(皆音)、丹尼.描尼斯、卡凌牙商、仁頓、亞謹諾、辛格爾、馬安蒙和順加。
在11月15日,國調局收到了有關非法運輸稱為磷石膏(一種有害物質)的信息。
第二天,國調局的調查發現,一艘稱為大揚世紀號(MV Dayang Century)的大船停泊在距卡茫彥社聖嬰描籠涯的海岸線1.5公里的地方。還有被確認為是黃河和CTH 181號的登陸艇坦克。
CTH 181上的貨物被鏟挖土機卸載,然後把貨物轉移到一輛自卸卡車中,而自卸卡車則會把那些物質傾倒在聖嬰描籠涯的河中。
其後的調查揭露大揚世紀號是一艘利比裡亞籍的船,從韓國光陽運送5萬3000噸有毒磷石膏來菲,但沒有任何的許可證。
被捕者被控違反第6969號共和國法令(1999年有毒物質和危險及核廢料控制法)以及第9003號共和國法令(2000年生態固體廢物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