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昨天對于因馬銀蘭佬大屠殺而被起訴和拘留,但最終于週四被判無罪釋放的56人表示遺憾,稱對他們不公。
在聲明中,總統發言人兼總統法律顧問巴尼洛提到,那些被判無罪釋放的人在2009年馬銀蘭佬大屠殺事件審訊過程中被拘留多年,從而浪費了多年的時間。
巴尼洛說:“雖然在審判法庭就馬銀蘭佬屠殺事件頒布了裁決是法治取得了勝利,但馬拉干鄢宮指出,我們的司法長期存在有嚴重缺陷,如果我們要忠誠體現憲法規定的法治和正當程序,便必須糾正缺陷。”
他說,雖然檢察官的努力是值得讚揚的,但這表明,對那些最終被判無罪者倉促地提出指控,使他們失去了多年的生產生活。
大多數獲判無罪釋放的是警員。
他說:“法院的判決的分析表明,被判無罪釋放的56人的10年富有生產力的生活都浪費在監禁中,而且,他們的家庭一定自那時起變得不正常,他們的妻子和孩子首當其衝地受到歧視和羞辱,這成了他們餘生的一道瘡疤。”
他補充:“這是一種不能容忍也不能繼續下去的不公正。我國不能再發生這種事。”
巴尼洛形容以薄弱的證據起訴嫌犯是反常的。
他說:“草率和不謹慎地提出起訴是由于檢察官對證據的錯誤理解—或擔心控訴會在初步調查階段被駁回後,受到行政處分或者被報復。”
巴尼洛說,還有數百起類似的未判決案件,嫌犯被關押多年,後來被無罪釋放。他還列舉了在無效訴訟中浪費政府資源的例子。
巴尼洛說:“除了把那些被判無罪的被告的多年時間白白浪費掉之外,政府資源,包括工時和努力,也被浪費掉了。這是我們都必須學習的一課,以免我們重複同種以無辜者的自由和榮譽為代價的嚴重錯誤。”
于週四,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第221號分庭的蘇利斯—黎耶斯法官裁定大屠殺案中的43名被告(包括安巴端氏族的數名成員)的57項謀殺罪成立。
裁決並不包含第58名死亡莫梅,因為其屍體至今仍未被發現。法院否決了莫梅的家人的民事索償。
法院還宣判56名被告無罪釋放,大多數為警員,他們都是在判決的一天後獲得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