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柴油和其他石油產品的零售價將每公升加價1至1.50披索,因為消費稅將在當天開始上調。
厘務局說,新的加稅計劃涵蓋了第2-2018號稅收條例下的第三輪也是最後一輪石油消費稅提升,該條例實施了加速和包容稅務改革法第82節。
可是,厘務局建議石油公司,以及加油站經營者在加價前先消耗舊庫存。
根據法律,汽油、煤油、液化石油氣和潤滑油的稅率都將每公升提升1披索。柴油則每公升提升1.50披索。
相應地,其他石油產品的稅率也將上調1披索。
這些包括石腦油、瀝青、變性酒精和加工過的氣體,之前是本地生產或進口的油,但隨後進過了加工和精製的石油。
加速與包容稅務改革法的最後一部分把大多數的產品的消費稅增至每公升10披索,或較去年的9披索提升一披索。
當加速與包容稅務改革法在2018年實施時,這些產品的消費稅率是每公升3至8披索不等。
隨著消費稅提升1.50披索,柴油和船用燃料的消費稅現在已從之前的4.50披索提升至6披索。
液化合油氣的消費稅現在從今年的2披索提升至3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