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說,大岷區從今天開始過渡至一般社區隔離(GCQ),在國都區的必要出行是沒有問題的。
總統發言人羅計發表此聲明,同時宣布菲國的10個地區從6月1日至15日過渡至一般社區隔離,其餘地區則在更寬鬆的改良版一般社區隔離(MGCQ)之下。
昨天在接受採訪時,羅計說,只要是為了必要的目的,在大岷區坐私家車出行是可以的。
但是,至於國都區外的地區,羅計說,最好先詢問目的地的地方政府單位,他們在前往其目的地前,需要滿足些什麼要求,特別如果是在改良版一般社區隔離。
他說:“僅允許必要的出行,其要求是由改良版一般社區隔離下的地區的地方政府單位決定。”
據羅計說,地方政府單位有權要求健康證明,以及有權要求來自其他地區的出行者接受隔離檢疫。
他說:“我的建議是先與目的地的地方政府單位協調,以免旅程出現任何的問題。”
另外,在大岷區和其他地區從今天開始過渡至一般社區隔離的同時,預防新冠肺炎聯合工作組就人們的活動發出了指引,以避免疑惑。
聯合工作組指揮官伊利薩說,從改良版加強社區隔離過渡至一般社區隔離並不意味著人們可以隨時隨地活動。
伊利薩說:“正如杜特地總統不斷地說的,除非有了新冠肺炎疫苗,我們的生活將永遠無法恢復正常。在菲律賓人民和全球的人都在等待疫苗的同時,我們請求諒解,如果我們仍必須限制人民的一些自由。”
他還說,規定是根據了內政部長亞紐的指引制定的。
伊利薩引述亞紐的話說,在一般社區隔離下,與醫療及家庭緊急情況相關的必要出行並不需要出行授權文件,如果出行是在省內或在大岷區範圍內。
他說,跨省的出行便需要出行授權,這是希望回去自己家鄉但受困的個人所需要的文件,這項措施延伸到現如今的情況。
伊利薩說,取得出行授權的主要要求是出行者所在之市級/直轄市衛生辦事處發出的健康證明。
此前,出行者必須先向描籠涯申請一張證。
該描籠涯證明用來證明要出行者至少在請求出行前14天沒有出現任何新炎症狀。 它還可以作為去市/直轄市衛生辦事處進行體檢的背書。
一旦獲發醫療證明,出行者把它交給描籠涯主席,而對方則協助辦理手續,包括與目的地的地方政府單位進行協調。
據伊利薩說,另一個選項是一個人可向市級/直轄市的警察站的協助服務台提交醫療證明。
他說:“獲警長或市級警察主任授權的服務台人員將負責辦理,包括通過地方警察站,與目的地的地方政府單位的協調。”
一旦獲批出行授權,服務台的警察人員會通知有關人士領取該出行授權的原件,或通過電郵或通訊應用程式發送該出行授權。
伊利薩說,Smart用戶的民眾可以撥打0998-849-0013聯絡聯合工作組,而地球電信的用戶可撥打0917-538-2495聯絡聯合工作組,或透過發送電郵至ncovmonitoring@gmail.com,以獲取更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