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厘務局正在要求“在線賣家”或電子商戶向厘務局註冊,以確保稅務合規。
厘務局也希望這些業務申報其過往的交易。
在2020-60號稅務備忘通告中,厘務局通知以所有以任何方式或形式開展業務並賺取收入的人,特別是那些通過使用任何電子平台和媒體,以及其他數字方式進行數字交易的人,以確保其業務已按照經修訂稅務法規定進行了註冊,並且符合稅收規定。
該命令不僅應包括合作夥伴賣方或商人,還應包括其他利益相關方,例如支付網關、配送渠道、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和其他促進方。
由於為遏制新冠肺炎的傳播而實施的封鎖措施,迫使許多人留在家裡,在線購買賣活動亦因此有所增加。
厘務局告訴參與者要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註冊他們的商業活動及/或更新他們的註冊狀態,否則將因逾期註冊而被罰款。
厘務局也鼓勵在線賣家或透過電子平台經營業務者自願申報其過去的交易。
過去的交易將收取相關稅款。如果在7月31日或之前申報,則不對此類交易處以相應的罰款。
厘務局警告那些將被發現不符合註冊或更新要求的人,以及那些未能申報過期稅款的人,應根據法律和現行稅收法規處以適用的罰款。
新註冊的商業實體,包括現有註冊人,也應遵守以下規定:
——每次向客戶、顧客或購買者銷售商品或服務時,提供註冊銷售發票或正式收據
——保留已登記的帳簿和其他商業交易會計記錄
——預扣稅款(如適用)
——提交所需的納稅申報表
——按時繳納正確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