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餐飲業者昆卡於6月9日發表了一則呼籲,請求老年人、殘疾人士和國家運動員是不是可以避免使用政府賦予他們的20%餐館折扣,以助緩解在新冠肺炎危機中苦苦掙扎求存的餐館的困境。該發文引發了正面與負面的回應。
雖然有些人認為昆卡的請求是對老年人、殘疾人士和國家運動員沒有同情心,也有其他人支持他的立場,許多人並不知道餐飲業者承擔了該折扣的成本。昆卡也在剛成立的Viber群組RestoPH發布了該呼籲,在不久後,餐飲業者也傾訴了他們各自遇到的假身份證和模糊落實指引等問題。媒體採訪了其中一些餐飲業者,他們都同意分享其想法。
餐飲業者艾力克。鄧(音)回憶說,曾經有一桌人,一家9口全都有殘疾人證,當中包括小孩。他說:“傷殘人士只佔我們人口的一小部分。一桌9人又怎麼會全都擁有殘疾人證呢?”該家人宣稱的殘疾主要是“肌肉骨骼病”、“視力問題”和“社交心理”問題。根據2010年的人口普查,殘疾者佔菲國人口1.57%,雖然菲統計署在2016年的調查數字是12%。
鄧氏也回憶說,曾經從一桌收到了3張殘疾人證,其中2張的號碼相同。3人都宣稱“視力障礙”。他說:“如果他們都有視力障礙,他應該無法閱讀菜單或手機上的字,或者擁有駕照。”
鄧氏保證,他不是反殘疾人士。他解釋:“我不介意給殘疾人士提供折扣。只要是合法的,法律是清楚的,這是有保障條款的,保障不被濫用或用於欺詐,使用假殘疾人證或老人證者都將被懲處巨額罰款。”
並非只是殘疾人證有可疑的情況,老人證也一樣。同是餐飲業者柯尊儒明確地說:“也有一些老人折扣優惠受者看起來不像老年人,或老年人通過授權,要求其他人代購。我認為他們是被要求必須出示其小冊子的,他們完全不遵守,並且當要求小冊子時還會生氣。事實上,我遇到過年紀與我相同的一個人。他樣子看起來比較老,他擁有一張假的老人證,他獲得折扣。他當時才大約54歲。”
他說:“企業蒙受了損失,房東蒙受了損失,稅收人蒙受了損失,這一切都是因為不道德的人正利用著殘疾人的痛苦拿取好處。”
著名中餐館“御膳坊”的馬莉蒂絲。洪(音)提供有關實施20%折扣的其他問題。例如,她推出“快樂時光”優惠,點心減價33%至50%,但她說:“有一些老年人堅持除了快樂時光的折扣優惠外,他們還有權再獲得20%折扣,儘管我們提到了不允許雙重折扣的規定。”
和鄧氏及柯氏一樣,洪氏並不反對該項法律本身。她說:“愛護和尊敬老人是我們文化的一部分一,我們非常樂於給予他們特權,他們才能充分享受生活。問題也許是在於滿足老年人的期望。”她回憶說,有一名老年人點了6大盤菜餚,足夠12人份量,但是,對方堅持餐館給整頓飯折扣,而不只是給她個人的份額打折。她稱,她會自己吃完所有的菜。洪氏補充:“如果我們不答應,她便拒絕付款。”
值得注意的是,餐飲業者在他們的帳冊中承擔20%的折扣,否則就會造成收入損失。洪氏解釋:“在生意好的時候,我們只是自己承擔了損失。我們滿足他們的要求,不讓他們感到難過。現在,隨著利潤的下降和經濟的緩慢發展,如果我們至少給金額設定一個上限,以及檢查假老人證和殘疾人證的方法,這將對我們很有幫助。”
根據他們的各自法律,老年人、殘疾人士和國家運動員在購買基本必需品和主要商品,包括藥物和指定雜貨時,可以享有折扣優惠。洪氏問,至於餐館方面,什麼是屬於基本或必需的食物?“如果法規可以提出關於什麼是必需以及什麼是奢侈,這會很有幫助。例如,快餐套餐的20%折扣是與2500披索的石斑魚或螃蟹的20%折扣不同。”
柯尊儒認為餐館應該和雜貨店一樣給金額設限。他計算:“老年人購買的每一種雜貨,每週最高折扣為65披索。相當於每週購買價值1300披索,對於一個人來說是合理的(1300披索 x 0.05%折扣=65披索)。我們做餐館的難道不應該有這樣的設限嗎?”
自6月初首次提出呼籲時起,昆卡有時間考慮皆大歡喜的解決方案。他提議:“如果設定可以打折的金額上限,例如500披索,那麼,那便將會少很多濫用情況,因為那將不再值得去做。”他解釋:“法律的精神始終是承認和減輕持證人面臨的挑戰。500披索金額上限保留了這種精神,並將東西保持在每個人都能接受的合理水平上。”
昆卡、鄧、柯、洪和馬格達魯約以及其他餐館老闆首先在RestoPH Viber小組中發表了他們對該問題的想法,但這些共同的不滿情緒正在促使人們採取行動,鄧氏透露,該群組已經在與工商部,以及幾名眾議員開會,RestoPH的立場文件即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