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持有沉香而被檢控的2名中國人和他們的菲籍翻譯員在交付保釋金後離開了獨魯萬市的監獄。
33 歲的李凌寬和32歲的李謙博(皆音)都是來自中國福建省,以及58歲的維克托爾。洛帛斯(殊裡餚市人)每人向獨魯萬市一家法院交付102,000披索的保釋金。
他們是因為涉嫌管有價值70萬披索的沉香,而于7月15在禮智省丹惱安社被捕,他們因此而被控違反經修訂菲律賓林業法。
丹惱安警站的調查員莫斯卡說,丹惱警員和禮智省警署的成員拘捕該3名被告時,被告都在一輛車上,正在從麥亞瑟社前往獨魯萬市的途中。
他說:“我們得到消息指,嫌犯正在前往獨魯萬市的路上,所以,我們立即在卡樂科各描籠涯部署,在那裡逮捕了他們。”
莫斯上說,被告拒絕提供關于他們是在哪裡得到沉香的信息。
此外,還從被告處繳獲的物品包括3個秤、一把火槍和現金503,000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