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允許有特殊需要的菲兒童以及菲籍未成年人士的持菲簽證外籍父母入境菲律賓。
跨機構工作組的最新決定包含在週四通過的第60號決議中。
這項新決議對3月20日通過的第14號決議進行了修正。該決議先前規定,只有菲公民的外國配偶和子女才可免於暫停發放簽證的規定。
根據第60號決議,“菲公民的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兒童,不論年齡,以及菲律賓未成年公民的外籍父母,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兒童,不論年齡”,都可以進入菲律賓。
不過,他們應該先拿到菲律賓簽證,然後才能獲准前來菲國。
最初,只有經授權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官員及其家屬,以及菲人的外籍配偶和子女可以在疫情期間訪問菲律賓。
7月17日,跨機構工作組還通過了一項決議,允許持有長期簽證的外國人從8月1日開始入境。
外國旅客在港口和入境日期受入境旅客的最大容量限制,因為返鄉的海外菲僑將得到優先考慮。他們還必須確保預先預訂的合格隔離設施和預先預訂新冠肺炎檢測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