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週日,人權委員會表示,服從政府並不是衡量一個人愛國的唯一標準。該委員會對教育部的一個所謂學習單元組內容表示擔憂,該單元組阻止學生參加抗議活動。
人權委員會所指的是12年級的媒體和信息素養單元,其中有一個指導問題:“如果有機會,你會參加這個集會嗎?為什麼?為什麼不?”
在該學習單元組上也寫明了答案,表示:“不,因為政府真的在為菲律濱人民和其人民盡最大的努力。”
一名網民於上週三上載了該單位組的照片到臉書,該位網民注意到了答案中的語法錯誤,以及質疑向學生教授“如何行使民主權利”的方式。
教育部尚未就此事發表意見。
在聲明中,人權委員會發言人黎義亞說,培養孩子的批判性思維,特別是在國家問題上,與教育他們尊重法律是一樣重要。
黎義亞說:“對國家的愛並不局限於僅僅是服從,但也可以根據憲法賦予我們和保障的權利,通過集體解決我們的社區和國家問題,來體現對國家的愛,這些權利包括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以及政府請願申冤等。”
她補充:“我們強調,我們今天享有的權利是過去努力爭取的結果。與其阻止異議,不如要求政府及其官員提供更好的服務和問責,作為他們尊重、保護和履行所有人權利的職責的一部分。”
她促請民眾繼續向教育部舉報學習材料中的錯誤。
上週一,教育部啟動了一個正式的系統,民眾可以通過該系統,舉報在學習材料、教學電視和在線教育平台中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