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新社馬尼拉11月22日電:移民局週六表示,他們將很快實施旅行限制的改變。
在此之前,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最近擴大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入境的外國人的覆蓋範圍。
移民局長莫仁地說,外國貿易商和投資者等現在都被允許入境。
莫仁地說:“自11月21日起,條約商人和條約投資者,或者根據1940年《菲律濱移民法》第9(d)條簽發的簽證,都可以進入我國。”
移民法說,9(d)簽證持有人是在菲律濱與其國民國之間進行商業貿易或在菲國投資企業的外國商人。
同樣,外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他們的僱員也享有同樣的簽證。
允許入境的外國人名單中還包括持有描沓安自由港區管理局、加牙鄢經濟特區管理局和克拉克開發公司簽發的簽證的外國人。
以前,只有根據《自治區第613號法令》第47(a)(2)條具有特殊非移民簽證的外國公民,以及由歐羅拉太平洋經濟區和自由港管理局以及大蘇比克灣管理局簽發的簽證,以及根據1987年綜合投資法和第8756號共和國法令之下的簽證,才被允許進入菲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