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抗擊新冠肺炎工作組已批准菲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可在下個月開始入境菲國。
總統發言人羅計昨天宣布此事,他稱,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昨天作出此決定。
羅計補充:“還獲准入境的還有前菲籍公民,其中包括與他們一同出行的配偶和子女,不論年齡。”
同樣,對菲律濱公民的配偶和子女也沒有年齡限制。
據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說,這些人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入境:
——根據1960年第408號行政令,他們是可免簽證入境的
——他們必須預訂隔離設施
——他們必須預約在機場運營的一家實驗室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他們受限於入境日當天的口岸入境最大旅客接待量
羅計說:“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已指示移民局制定必要的指導方針,以確保這一政策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