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議院昨天批准了兩院聯席會議委員會有關旨在加強反洗錢法之法案的報告。
在聲明中,眾議長維拉斯科表示,反洗錢法的最終修正版本將會被立刻呈給杜特地總統簽名。
經批准的兩院版本將稅務犯罪作為洗錢的上游犯罪,並設定了超過2500萬的門檻。
這個兩院聯席委員會還同意,要求所有涉及超過750萬披索的房地產交易的報告提交給反洗錢委員會。它還保留了眾議院的條款,賦予反洗錢委員會調查、發出傳票和進行搜查及沒收的權力。
此外,最終版本將包括菲離岸博彩運營商及其服務提供商。
維拉斯科說,調和的版本將有助於菲國避免被列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灰色名單”。
維拉斯科說:“我們很高興該法案離成為法律只有一步之遙,我們準備在最後期限之前提出一個更強有力的反洗錢法,這樣我們就可以避免被列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灰色名單。”
他補充:“菲律濱承擔不起被列入名單的代價,因為這將進一步損害已經受到新冠病毒大流行的毀滅性影響的經濟。”
他說,被列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灰色名單,將導致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對菲國進行“額外一層”的審查,延誤交易的處理,並阻礙菲國獲得“A”信用評級的道路。
他補充,灰色名單也會對商界和菲外勞受到偏見。
他說:“我們需要避免對菲律濱不利的調查結果,這可能會導致金融交易成本增加,包括海外匯款。”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要求菲國政府在2月1日前,根據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標準,制定和實施對反洗錢法的修改。最初的最後期限原定於2020年10月,但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而被延後。
另外,參議員格麗絲。傅昨天說,單筆現金交易價值超過750萬披索的房地產經紀人和開發商將被列入加強反洗錢法案之擬議措施的涵蓋對象。
她說,750萬美元的上限“足以將報告要求的負擔範圍縮小到在洗錢制度中通常被標記為高風險的交易。”
此外,兩院聯席委員會同意參議院的提議,將所有菲離岸博彩運營商和服務提供商的超過50萬披索交易納入反洗錢法的涵蓋範圍。
參議員格麗絲·傅說:“這表明了參眾兩院的承諾,即確保菲離岸博彩運營商和服務提供商受到監管,不會成為在這個國家進行邪惡活動的渠道。”
她補充,有一項條款將允許反洗錢委員會與厘務局合作進行與逃稅相關的調查,同時保持反洗錢委員會與厘務局的獨立性,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