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珍俞巴法院就參議員黎利馬被指涉及的3宗毒品案,宣判了她在其中一宗毒品案中無罪,但拒絕撤銷涉及前保鑣達淵的第2宗案件。
這項判決是參議員黎利馬被拘留在克楠美軍營的菲國警總部滿4年之前出爐。還有2起針對她的案件懸而未決,但這位直言不諱的政府批評人士長期以來一直否認參與毒品交易,稱這些指控是具政治性的。
文珍俞巴地區審判法院第205號分庭的法官阿吉丹昨天對黎利馬提出的異議作出了兩項裁決。異議實質上是一種因證據不足而要求駁回案件的動議。
阿吉丹批准了黎利馬對涉及德拉之案件中的證據所提出異議。據說德拉與她在比利密進行毒品交易。
檢方指控黎拉代表黎利馬收受已被定罪的大毒梟許彼得(音)的錢,但法院沒有發現德拉和這位參議員之間有任何聯繫。
法院表示:“但是沒有證據證明2名被告之間有聯繫,因此,不能斷定他們協議從事毒品交易。”
之前有證人作證稱,德拉從許氏那裡收到的錢是作為許氏之侄女綁架案的贖金,而參議員並沒有牽涉其中。
對異議的批准意味著黎利馬的無罪釋放,但對黎拉卻不是,他可能仍會因涉嫌參與所謂的毒品交易而被法庭判有罪。
它補充:“在沒有密謀的情況下,黎拉只對他的行為的後果負責。”否決了黎拉提出的異議。
可是,他獲准以50萬披索保釋。
與此同時,至於與達淵有關的案件,該法院駁回了黎利馬提出的異議和保釋動議。
達淵被指控收受前懲戒局長拉戈斯的錢。但辯方指出,根據控方證人的證詞,是拉戈斯從各種非法渠道獲得資金,拉戈斯為了證明自己無罪而多次更改證詞。
在毒品案件中,黎利馬的辯護團隊引用前菲國警刑事調查偵察組長馬牙朗(已退休,現為碧瑤市長)、國調局、反洗錢委員會和菲緝毒署的官員的證詞,以及據說證明黎利馬沒有參與任何毒品案件的囚犯的證詞。
控方仍將向文珍俞巴法院提交第3起案件的證據,案件涉及達淵、黎拉、前懲戒局長武卡尤、桑切斯、埃利和已故知名罪犯西描斯智安。他們涉嫌合謀進行價值7000萬披索的毒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