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昨天澄清,即使杜特地總統允許企業自行採購新冠疫苗,私營機構也將被要求簽署一項三方協議。
總統發言人羅計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讓我澄清。進口須經三方協議。”
羅計解釋,現有疫苗僅獲緊急使用許可,這意味著這些產品不能進行商業銷售。
他還表示,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法(第11525號共和國法令)要求國家政府承擔嚴重副作用的成本。該法還規定,私營實體可通過與政府和疫苗製造商的三方協議採購新冠疫苗。
羅計說:“考慮到法律的賠償條款,政府的簽名是重要的。”
疫苗特派員牙未斯也作出相同的解釋。
他說:“總統的指令是為了加快採購進程。他說,不應該有任何的拖延,以免給人造成政府控制採購的印象。”
牙未斯說,私營機構的疫苗採購將是免稅的,其接種活動必須遵守政府的優先群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