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總統發言人羅計昨天否認了杜特地總統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之間曾經達成允許中國人在菲律濱專屬經濟區內捕魚的口頭協議。
羅計是在回應退休大理院大法官加彪的批評。此前,加彪指兩位領導人之間的口頭協議,使中國不理會菲律濱就中國不斷侵入西菲律濱海的行為所提出的外交抗議。
加彪說:“外交部長陸辛提出了強硬的外交抗議,國防部長洛仁薩那也發出了強烈的警告,但中國都沒有嚴肅對待,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與杜特地總統有捕魚協議。”
可是,羅計表示:“關於杜特地總統和習近平主席之間達成了所謂的‘捕魚口頭協議’的猜測,以及關於儘管菲國政府官員發出了外交抗議和措辭強硬的聲明,中國船隻還是被鼓勵留在西菲律濱海的臆測都不是真的。”
他補充:“這是沒有根據的,而且只是猜測。”
羅計說,菲律濱的法律規定,只有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 (1)(a)條所規定的條約,才能締結捕魚協議。
他說:“條約是國家間以書面形式締結的國際協定。顯然,條約必須是書面的。菲律濱和中國之間沒有這方面的條約或協定。”
但在2019年,總統的前發言人巴尼洛表示,杜特地總統和習近平之間的口頭協議是具法律約束力。
杜特地總統在較早前稱,他和習近平主席達成口頭協議,允許中國人在禮樂灘捕魚。
在2019年國情咨文中,杜特地總統引用2016年仲裁庭裁決,稱菲律濱可以與其他國家簽訂漁業協議,詳細闡述了這一口頭協議。
羅計仍然堅稱,杜特地總統不容忍任何國家在菲律濱海域進行非法商業捕魚。
他說:“讓我們停止為毫無意義地煽動局勢而進行惡意猜測和虛假聲明。”
他補充:“我們呼籲大家把我們在疫情期間,把時間和精力都用在將達到相互幫助的富成效的活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