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衛生部昨天表示,疫苗生產商應申請緊急使用授權,以向已完成接種標準劑量新冠疫苗的人提供第三劑新冠疫苗或加強劑。
衛生部副部長加莫沓赫在接受無線廣播電台的採訪時說:“加強劑需要食藥署的緊急使用授權,因為菲國正在使用的疫苗製造商只有兩劑疫苗的授權。因此,他們需要批准第三劑。”
加莫沓赫說,一旦疫苗製造商獲得了提供第三劑或加強劑的緊急使用授權,政府將優先老年人、醫療工作者和免疫功能低下的人。
她說:“我們正在要求我們的緊急使用授權持有人申請授權,以便他們能提供第三劑。我們正在與他們接觸,以便他們能夠申請。”
她說,仍然需要一份緊急使用授權,以便製造商能夠證明加強劑或第三劑新冠疫苗是安全的,而且是“好處大于風險”。
此外,政府正在研究第三劑或加強劑是否應該與當初注射的新冠疫苗相同品牌,或者是否可以使用不同的品牌的新冠疫苗作為第三劑或加強劑。
加莫沓赫解釋,加強劑是針對在接種幾個月後相關免疫力減退的人,而第三劑則是針對老年人、醫護人員和免疫功能低下的人,這些人可能沒有對新冠病毒產生足夠的免疫力。
財政部長杜明藝斯在本月初說,菲國政府將在今年年底爭取到價值約9億美元的貸款,為採購新冠加強劑提供資金,這是在2022年5.024萬億披索國家預算案的未編列撥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