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衛生部昨天公佈了就下週開始的全國12至17歲青少年新冠疫苗接種計劃,公布了相關的要求和其他細節。
衛生部副部長、國家疫苗接種行動中心主席加莫沓赫說,大岷區將於11月3日開始這個年齡組的所有青少年的疫苗接種工作,不論他們的健康狀況。菲國其他地區的青少年疫苗接種工作將於11月5日展開。
接種疫苗的兒童需要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並提供證明其關係的文件。只允許的監護人是父母、祖父母、21歲以上的兄弟姐妹或孤兒院或兒童之家的負責人。
家長/監護人必須同意、孩子必須同意接種疫苗。孩子還必須出示身份證或出生證明。
地方政府已經啟動了預登記程序,但加莫沓赫說,它們也可能允許免預約接種。
衛生部說,所有接種點都可以進行未成年人疫苗接種,但必須有足夠大的空間容納接種者和監護人。最好給他們分配一個單獨的通道或房間,以確保他們的安全。
地方政府還必須確保,如果未成年人在接種疫苗後出現副作用,它們能夠立即作出適當反應。加莫沓赫建議,有合併症的未成年人應在醫院疫苗接種點或衛生中心附近的地點接種疫苗,以確保在出現不良副作用時可快速應對。
他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會產生的反應是不同的。使用不同種類的應急設備。”
加莫沓赫說,未成年人的疫苗接種將不會與醫護人員和免疫缺陷者注射第三針的計劃重疊。
加莫沓赫說:“這不會與未成年人疫苗接種計劃同時進行。”
政府希望在12月之前為1272萬12至17歲青少年中的80%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