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天在加畢斯接受採訪時,亞謹諾總統描述了他在接到有關第二艘船擱淺杜描沓哈礁世界文化遺產地時的反應是“太過份了”。
一周前,打撈隊終於把擱淺在該地區長達10多周的美國護衛者號清出杜描沓哈。週一晚間,又有一艘船隻撞上去。
亞謹諾總統說 :“亞描雅部長笑了因為他在向我匯報時,我對他說,‘那太過份!’護衛者號事件剛剛結束,我們現在出現另一起?”
這艘船是4月8號週一晚間擱淺杜描沓哈礁的。交通部收到的報告說,這艘船上有12名船員。
1月,美國海軍護衛者號擱淺在以豐富海洋生物出名的杜描沓哈。
亞謹諾說,依據《2009年杜描沓哈法》,這艘船上的中國漁民將面臨相應的指控。
亞謹諾說:“法律規定被抓的人必須被追究法律責任。這是一艘漁船,我的理解是,漁船的船主和其他人將被指控。”
他說:“底線是我們依據《共和國第10067號法》處理,該法律規定,要是你進入這個區域,這就意味著你是想要偷捕。那將有相應的懲戒:監禁,罰金;而我們作為執行部門的工作就是執行這條法律。”
各個政府部門逐準備起訴這些中國漁民。這些漁民昨天已被移押至巴拉灣省公主港。
依據《杜描沓哈法》,商業漁民被證實違反第19節(非法進入,娛樂或使用杜描沓哈礁)將面臨比普通團體更加嚴厲的懲戒,即1至3年監禁和罰金50萬披索。
第26節規定,任何人捕魚或收集珊瑚將面臨6年零1天至12年的監禁和10萬至25萬披索的罰金,外加10萬至25萬的行政罰金。
第27節規定了更重的懲罰,要是偷捕被抓的個人或團體是外國人,一經定罪,這些漁民將面臨6年零1天至12年監禁,和罰金10萬美元。犯罪人員的捕魚設備和船隻也將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