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治分肥金醜聞案的一名爆料者昨天說,參議員黎維惹從2006年至2010年分配了其1億8000萬披索政治分肥金給珍妮特‧林-那布禮斯的假非政府組織後,獲得了9000萬披索的回扣。
昨天,在廉政法庭的黎維惹保釋申請聽證會中,爆料者敏虎‧雷(音)作證稱,參議員黎維惹從分配給那布禮斯的6個非政府組織的所有資金中,獲取了50%的回扣。
該6個非政府組織中,其中一個是雷氏出任理事長的菲律賓社會發展基金會。
其他分別是農民社會發展方案基金會、農民基金會、人民進步及發展組織基金會、農民農業及經濟方案基金會和農民豐收基金會。
雷氏說,單是菲律賓社會發展基金會,他們從2006年至2010年收到了來自黎維惹的1億8000萬披索優先發展援助金。
他說,黎維惹收了9000萬披索的“回扣”。
雷氏說,他知道那些回扣,因為他是負責準備推薦信的人,推薦信會被提交給執行機構。
他也幫助那布禮斯和其子女喬‧克莉絲汀和詹姆斯‧克利斯托弗利用假收據、驗收證明和假受惠人名單,清算資金。
雷氏說,甘貝律師獲委派代表黎維惹簽署文件。
他又告訴法庭,至於執行機構Nabcor和技術生計資源中心,黎維惹從政治分肥金醜聞交易中獲取了50%的回扣,那布禮斯獲得32%。
甘貝從交易中獲得5%,而執行機構主管則可獲10%的回扣。
機構也獲得3%的“管理費”。
至於國家生計發展公司,那布禮斯從優先發展援助金的撥款分配中獲得40%,黎維惹仍然獲50%。
雷氏說,甘貝獲5%,國家生計發展公司獲3%的管理費,剩下的2%作為那布禮斯在該機構內之聯絡人的回扣。
雷氏說,甘貝是代表黎維惹收取回扣的人。他說,在2006年至2010年,他見過黎維惹的幕僚長20次。
他也出示其電子檔案,檔案包含黎維惹的推薦和撥款信。
此外,黎維惹的陣營質疑雷氏的言論,他們說,這些都是道聽途說。
他的律師說,雷氏出示電子檔案是違反法庭規則。
因為涉嫌在百億政治分肥金醜聞案收取回扣,參議員黎維惹、晶貴‧伊斯沓拉和茵裡列正在面對貪污和掠奪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