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副總統敏乃說,馬加智地方政府甚至從馬加智市政廳2號大樓工程的建築費中省了2億披索。
在該市政大樓於2007年動工時,敏乃是當時的馬加智市長。
他昨天在記者會上說:“大樓的估計造價為24億披索,但是,你們知道我們只花了22億披索嗎?”
這是與指控者的說法有差異。指控者稱該工程項目的造價高達27億披索。
被指造價嚴重超標的工程是控告副總統敏乃和其兒子俊俊‧敏乃和其他人士掠奪及貪污的主因。
副總統原來承認了該計劃是興建一個停車大樓,但是,地方政府決定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間和增加政府辦事處。
他說:“因此,在合同中的標的物是停車大樓。一路以來,我們認為我們沒有足夠的空間,所以,我們決定築建市政大樓。”
敏乃說:“我們已經了結了事件,但是,他們仍在不斷地放大它。因此,文達說,這是最昂貴的停車大樓。”
他說,該工程項目以及資金都經過了徹底的研究及按照了法律規定的程序。
他說,分5個階段完成該項目也沒有什麼不對。
副總統說:“分階段完成它並沒有什麼妥。”
他也堅稱他和其家人沒有從馬加智市政府的任何交易中收取了回扣,這是反駁前副市長麥加洛的指控。麥加洛指副總統從中獲利。
在週二的參議院藍帶聽證會期間,麥加洛承認了從該工程項目獲利,並指控敏乃也從中獲利。
敏乃說,他早已聽說了前副市長收受回扣的事情,但他沒有展開調查,因為欠缺證據。
他說:“因此,我既傷心也很高興。我傷心是因為他收了回扣。但我也很高興,因為他承認了。”
至於他會否控告麥加洛,副總統說,他只會讓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