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商林江揚昨天堅稱參議員沒有證明他是副總統的傀儡。
林江揚在接受訪問時堅稱他是描東岸省羅沙溜社一處面積為145公頃土地之合法業主,即使他還未收到地契。
他說,他是以4億4600萬披索,向一名叫做勞雷亞諾‧格雷吳溜購買該片土地,但他到目前為止只支付了1100萬披索,餘款則以期票支付。
他說:“當我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一輛車的時候,如果那是在抵押之下,你會說我擁有該輛車或我不擁有該輛車呢?在支付了頭款後,我已對該片土地擁有使用權。”
他說:“我在去年付了他600萬披索,在今年再付500萬披索,即將在年底支付4400萬披索,在明年6月30日支付5000萬披索,在明年12月31日支付5000萬披索,在2016年6月30日支付5000萬披索,在2016年12月31日支付5000萬披索,其後再支付餘款。”
他承認,格雷吳溜是透過其最好朋友馬丁‧蘇比道律師介紹認識識,蘇比道是副總統敏乃的律師。
他說:“格雷吳溜也是馬丁的客戶。我是馬丁的客戶。當有好的買賣時,馬丁都會介紹給我。”
當被問到敏乃可否利用馬丁時,林江揚說:“你必須去問敏乃。”
林江揚說,這是一宗很划算的買賣,因為裡面已經有了種植園,這是他的出口業務所需要的。
他補充,在購買該片土地時,已存在了該迷宮花園。
他說:“當我買該片土地時,已有一切,一切都有相應的價值。這可以解釋為何我會支付該價格。否則,我不可能取得董事會的批准,進行此買賣交易。”
他補充:“種出會結果的芒果樹需要5至7年的時間。這是需要很多錢和時間的。4億5000萬披索對公司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價格。”
林江揚說,他用來採購該片土地的錢是來自出售天元控股的一座發電廠之收益。
他說:“我的公司有經濟能力是毫無疑問的事。因為有外國的投資,以及我在幾個月前出售了一座發電廠,我們有足夠的資源。”
他也否認了其公司有赤字。
他說:“AgriNurture很賺錢的,由於會計準則,作為控股公司的天元控股是有赤字。當你在興建一座發電廠時,這是被記賬為虧損的,但這不表示該公司在虧損。這是一項投資。”
雖然林江揚在週三面對了參議院,但他堅持應在適當的場所調查他,而不是在參議院。
此外,參議員彭敏直說,他希望林江揚在下一次調查聽證會上出示購買合同。
他也希望該片土地的所謂業主格雷吳溜在調查聽證會上解釋他與林江揚的安排。
參議院藍帶小組委員會也希望瞭解有關該片土地的稅款。
彭敏直說:“我打算要求林江揚出示買賣合同,有關合同的稅務處理,我會徵求厘務局局長的意見,以瞭解是否支付了正確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