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理院昨天維持了選舉署的決定,取消伊赫斯道的內湖省長資格。伊赫斯道被裁定在2013年中期選舉期間選舉經費超支。
大理院一致否決了伊赫斯道提出的訴請,並且維持選舉署的決定,取消伊赫斯道的省長資格,因為他違反選舉法。
大理院說:“大理院以12比零票(比良、帛爾拉斯-貝那貝、JJ,休假;哈地禮薩,沒有參與),否決了伊赫斯道的訴請。因此,維持了選舉署全體在今年5月14日的決議。該決議則是確認2013年9月26日的選舉署決議,批准私人被告仙路易斯提出的取消資格訴請。”
在5月23日,伊赫斯道要求大理院推翻選舉署的決定,理由是選舉署只根據了一項請求(而非控訴),展開刑事訴訟程序,判定取消其省長資格是嚴重濫用自由裁量權。
伊赫斯道爭論,選舉署在命令取消其省長資格時犯了嚴重濫用自由裁量權。
他說,選舉署的決議應該被宣佈無效,因為選舉署假設了針對他的案件是取消其省長資格,而事實那只是請求就涉嫌違反選舉法,展開刑事訴訟程序。
選舉署長比利連地斯說,他們的決定不涉及政治,而是根據不利於伊赫斯道的文件證據。
據選舉署說,伊赫斯道的一份廣告合同已經達到600萬披索,這是已經超越整個整個省長競選的450萬披索開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