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察署就2009年非正規地收購一家破產銀行一案,批准控告地方自來水管理局的前高官及來自描仁瑞拉市的具影響力的張偉廉家族。
助理監察署長拉法蘭在記者會中說,監察署發現對前南殊裡餚眾議員布洛斯帛洛‧畢采,及另外6名被解僱的地方自來水管理局官員--愛德華道‧茫牙淵、歐禮溜‧布恩地維惹、茵利計‧西仁‧文智惹、威弗雷道‧弗禮奧、丹尼爾‧蘭丁銀和阿那道‧伊斯賓那斯提出貪污和盜用公款的控訴。
他們被控批控非正規收購張偉廉s家族的破產銀行--Express Savings Bank Inc。(ESBI)和Forum Pacific Inc。(FPI)。張偉廉家族是描仁瑞拉市的塑膠業大亨。
監察署也建議控告以下人士貪污和盜用公款--以“塑膠大王”張偉廉為首的Wellex Group Inc。的行政主管、其兒子描仁瑞拉市眾議員張僑偉和Weslie T. Gatchalian、Dee Hua T. Gatchalian、埃爾維拉‧丁、Kenneth T. Gatchalian及尤蘭達‧黎拉古律示;FPI行政主管Weslie Gatchalian、亞瑟‧本沙蘭、傑洛尼莫‧維拉斯戈、彼得‧沙努德、羅傑溜‧牙細亞、南伯道‧麥加道、華金‧奧比沓和伊芙琳‧黎拉羅沙;ESBI的行政主管喬治‧蔡(音)、格雷戈溜‧伊邦、傑尼洛索‧杜拉岸、威弗雷‧米禮那和埃迪沓‧武恩諾。
他們所有人都被控3項貪污罪和3項盜用公款罪,以及違反普通銀行法和銀行人手調控條例。
畢采和其他地方自來水管理署高官在2009年批准收購現已倒閉的銀行,儘管審計發現該銀行從2005年至2009年連續5年蒙受損失及資本赤字。
該收購是一種金融救援,因為地方自來水管理署向張偉廉家族購買了價值1億136萬3000披索的44萬5377股ESBI股份,這使該機構擁有該破產銀行60%的股票。
Wellex的張偉廉家族在該收購交易中,也以銀行東主之身份獲得了8000萬披索。
儘管菲央行、菲央行的貨幣委員會和財政部的審慎研究發現高度流動資產及信用風險,並且發出關於ESBI之脆弱財務狀況的警告,地方自來水管理署依然進行了該收購計劃和交易。
該收購是在沒有菲央行、貨幣委員會、財政部及總統辦事處的必要監管批准之情況下進的。
監察署長莫拉禮斯在聲明中說:“有鑑於該銀行在收購時的岌岌可危財務狀況,私人被告獲得的收益必須被視為莫須有的利益或優先權。”
她說:“因為被告的行為而使政府蒙受損失是無可否認的,因為它剝奪了政府把該筆資金運用在該機構的合法項目之機會,更不用說地方自來水管理局向FPI和Wellex Group購買了現在沒有價值的股份,由於嚴重的財務狀況,ESBI已經倒閉,因此,政府在這宗有問題的收購交易中損失了8000萬3000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