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察署準備要求大理院重新審議批准參議員茵裡列就其掠奪案提出的保釋申請的決定。
監察署長莫拉禮斯在監察署2016年預算案聽證會上說:“我們打算就大理院批准參議員茵裡列的保釋申請的決定提出重新審議動議。”
她拒絕詳細說明,她說,此事正在審理中。
首席大法官西禮諾在較早前說,大理院批准茵裡列的保釋申請之決定尚未最終的決定,她補充,依然可以提出上訴或重新審議動議。但茵裡列已經返回了參議院。
大理院批准茵裡列就其掠奪控訴提出的保釋申請。他被指涉及了政治分肥金醜聞案。
茵裡列爭議指控他與政治分肥金醜聞案有關的證據很薄弱,他沒有出境風險。
他也指出了2個從輕發落情節:年紀大和自首,按照法律,這使掠奪罪行的刑罰減輕至12年又1日至20年的有期徒刑,而不是20至40年無期徒刑。
90歲的茵列裡在獲准保釋之前一直被羈留在菲國警克楠美軍營的菲國警總醫院,這是考慮到他的年紀大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