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察署就馬加智2號市政大樓造價超標事件的行政控訴開除暫被停職的馬加智市長俊俊‧敏乃,同時永久取消他加入政府服務的資格。
監察署長莫拉禮斯在接受訪問時說,雖然敏乃仍然可以上訴,但永久取消其加入政府服務資格的命令是立刻生效的。
莫拉禮斯在接受記者的訪問時說:“該行政控訴處罰是永久取消加入政府服務、沒收退休福利。”
監察署澄清,關於該控訴在刑事方面的事,監察署特別調查小組仍在進行初步調查。
莫拉禮斯在聲明中說,在行政審判該控訴期間提出的證據證明了敏乃在馬加智停車大樓造價超標事件中是嚴重行為不當及嚴重不誠實。
她說,敏乃無法確保市政府達成的合作是公平的、合理的及有利於政府的。
莫拉禮斯說:“儘管採購程序有異常的情況,在競標直至第一及第二次付款給Mana Architecture and Interior Design Co。之前,已經出現了“紅旗”,他依然繼續批准付給Mana Architecture and Interior Design Co。的最後兩次付款。”
莫拉禮斯補充:“敏乃沒有盡責調查是有意忽視異常的情況。”
根據莫拉禮斯在最近簽字的監察署103頁決定,敏乃和其共同被告在設計與分六階興建的停車大樓時,是“公然違規”。
監察署說,在第一和第二階段或工程設計階段,Mana Architecture and Interior Design Co。的服務在沒有經過公開競標的。
監察署補充,分4次的付款給MANA,一共1197萬披索,儘管該交付的文件不完整,例如設計圖、施工圖及技術指標。
監察署說:“由於競標委員會只有11天完成該項上億基礎建設工程的完整採購程序,這是倉促行事。”
監察署說,該採購也沒有按照9184共和國法例或政府採購法規定地公開邀請投標。
監察署說,在最後4個期或該工程的興建階段,敏乃和其他市政府官員串通操控5個公開競標的結果,目的是要確保Hilmarc's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將獲得合同。
監察署說,市政府有目的地沒有公開邀請競標,造成Hilmarc's獲宣佈為該工程的4個階段的唯一競標者。
監察署又說,該工程甚至在沒有批准設計標準、合同計劃、機構開支估計、詳細工程設計和工程方案之情況下開始。
監察署說:“沒有進行採購前會議,競標文件也只提供一天,這是違反9184共和國法例。”
除了敏乃之外,被開除的還有另外19名馬加智市政府官員,他們是:瑪喬麗‧黎菲拉、彪‧肯尼斯‧達沙、洛仁薩‧阿莫禮斯、維吉妮亞‧赫蘭地斯、琳‧黎拉‧帛迎、馬溜‧描迪溜、良尼拉‧計利傑洛、雷地斯‧帛斯沓溜、奈莉亞‧描爾利斯、西絲溜‧林、阿奈爾‧加董岸、埃默利道‧馬牙特、康妮‧康沓、烏利西斯‧奧利恩薩、佐凡尼‧康地斯、馬諾利道‧烏耶戈、傑拉道‧仙‧加布裡埃爾、埃仁諾‧敏道薩和羅德爾‧乃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