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為其棄嬰身份而面臨著取消參選資格案的參議員格麗絲‧傅昨天說,菲國政府不應該拋棄那些已經被自己的父母拋棄的人。
傅氏在聲明中說:“我們的政府不應該再拋棄曾被自己的父母拋棄的孩子。想像一個人或一個孩子可能必須忍受我在過去幾個月經歷過的不公及殘酷說話,是非常令人難過的事。”
傅氏說,她將繼續維護像她一樣的棄嬰們的權利,以確保他們的身份不會限制他們的夢想。
她說:“在這個國家裡發現的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有權去夢想。如果孩子是誠實的,真誠渴望服務我們的,他或她應該獲准這麼做。”
為了證明她是天生菲人及有資格參選,獲明星夫妻蘇珊‧羅西斯和小費蘭洛‧傅收養的格麗絲‧傅已經與可能在1968年把他棄於哈洛大教堂的人之後代進行了DNA比對。可是,DNA比對不成功。她的律師喬治‧牙細亞說,還在等待三組的DNA比對結果。
傅氏說:“我認為這也是很令人難過的,因為一個被拋棄過的孩子或一個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誰的孩子被迫出示當初在毫無選擇之情況下拋棄孩子的父母。”
在矢言尊重法治的同時,傅氏說,她將繼續打針對她之取消資格案官司,並且行使其權利,尋求法律補救,讓其他可能希望成為公務員的棄嬰不必再經歷她經歷過的困難。